市图书馆三楼,靠窗第三排书架。
林晚踮着脚去够最上层那本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,指尖刚碰到书脊,旁边伸来一只手,轻轻替她抽了出来。
“你也喜欢这本?”
她转头,看见一个戴细框眼镜的男生,白衬衫袖口沾了一小片蓝色墨水渍。窗外是四月的梧桐,绿得正嫩,光穿过叶子落在书架上,碎碎的。
“谢谢。”她接过书,没说自己已经是第三次来借了,前两次都被人借走。男生笑了笑,转身去了对面那排。她注意到他走路很轻,帆布鞋踩在地板上几乎没有声响,像怕吵醒书架间的灰尘。
从那天起,林晚每周六下午都去图书馆。
她发现他总坐靠东边第三张桌子,桌上永远摆着一本摊开的书和一瓶拧开盖的矿泉水。他看书时眉心会微微蹙起来,遇到喜欢的段落便拿铅笔在便签纸上写什么,写完夹进书页里。
有一回她故意坐他斜对面,假装翻书,余光扫到他铅笔下那行字:“四月十七日,晴。有人踮脚够书的样子,像在够一个不太高的梦。”
她的心跳空了一拍,赶紧低头,书页上密密麻麻的字全糊成一片。
五月末的周六,下了一场猝不及防的雨。林晚没带伞,站在图书馆门口发呆。身后有人走过来,停在她半步远的地方。
“一起走吗?我带了两把。”是那个男生,手里真的握着两把折叠伞,一把深蓝,一把浅灰。他把浅灰的递过来,伞柄上贴着一小片手写标签,上面就一个字:“晚。”
她愣愣地接过来,撑开,突然反应过来: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“沈书。”他推了推眼镜,耳朵尖有点红,“早该自我介绍的,但每次想开口,你都在认真看书,不好意思打扰。”
雨打在伞面上沙沙响,两个人沿着种满梧桐的街道慢慢走。林晚说他便签纸上那句“踮脚够书”写得挺好,他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,耳朵红透了,说:“你、你看到了啊。”
走到她家楼下时雨小了,沈书把另一把伞也塞给她:“下周……还去图书馆吗?”
“去。”她说,“第三排书架最上层,我还没看完。”
他笑了,很用力地点头,像在确认什么大事。转身走了几步又回头喊:“那本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我看完了,夹了张纸条在里面,你记得翻到最后一页。”
林晚站在楼道口,翻开书。最后一页夹着一张便签:“如果你也借过这本书三次,那我们连错过都同步。”
雨停了,梧桐叶上水珠啪嗒往下掉。她把便签对折,塞进口袋,手心捂得发烫。